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内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视唱成绩须达到及格分数(24分);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计算公式: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2)音乐学(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3)艺术设计(含装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三、2012年洛阳师范学院省内艺术类专科录取分数线
专 业 |
省定分数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动漫设计与制作(文) |
190 |
268 |
151 |
动漫设计与制作(理) |
190 |
242 |
164 |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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