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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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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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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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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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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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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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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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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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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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三者选其一)100分、
简笔画100分、根据素材讲故事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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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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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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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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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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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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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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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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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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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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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临帖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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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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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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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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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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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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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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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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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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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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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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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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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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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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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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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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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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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体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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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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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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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态10% 、基本素质20% 、成套动作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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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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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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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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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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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态10% 、基本素质20% 、专项素质20%、
成套动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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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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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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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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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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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稿件朗诵30%、声乐20%、才艺展示20%、
形体与气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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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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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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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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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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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与气质20%、指定新闻稿件30%、即兴评述30%、才艺展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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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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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出镜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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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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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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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与气质20%、指定新闻稿件30%、即兴评述30%、才艺展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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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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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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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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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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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阐述30%、串词讲故事30%、即兴评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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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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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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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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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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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阐述30%、串词讲故事30%、即兴评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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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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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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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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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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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30%、专业(声乐、器乐自选一项)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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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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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影视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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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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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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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稿件朗诵10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
声乐50分、形体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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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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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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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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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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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3%、成品舞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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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学前教育专业除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学前教育(艺术)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且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本规则1、2录取。
4、以上所有专业录取英语不限分,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均以英语教学。
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6、其它有关规定以“上饶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文化考试及专业填报
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校园招生网(http://zs.sru.jx.cn)公布考试成绩,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生源省招考部门相关规定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统一考试。
通讯联络
咨询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85号 网址:http://zs.sru.jx.cn/
咨询电话:0793—8150684 传真:8150568 邮 编:334000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ng/sru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