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汇编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汇编
2012年4月28日
青海·西宁
1. 严格管理 安全考试 阳光招生 确保2012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省教育厅厅长 王绚
2.在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娄海青
3.在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拜雪峰
4.高度重视 加强管理 认真做好我省高考安全保密工作
省国家保密局局长 索南
5.积极配合 全力以赴 共同维护好招生考试秩序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维申
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7.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二
严格管理 安全考试 阳光招生
确保2012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青海省教育厅厅长 王绚
(2012年4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考试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我省今年的工作。吴庆生副秘书长将代表省政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确保2012年高校招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一、 2011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简要总结
2011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政府、招委会成员单位、教育行政及招考部门、招生院校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任务。报名总人数40673人,招生总计划33311名,录取总数34204人,完成计划的102.6%,录取率达84.09%。本科录取比例首次超过专科,招生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招生委员会及成员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在工作中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和“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的要求,全省逐级签订年度招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教育、纪检监察、宣传、保密、公安、无线电、交通、城管、卫生、电力等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细化职责,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和秩序,为招生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是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第一、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保密和保密室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试卷保密室全部(除玉树)实现了电子监控和与国家教育考试指挥平台的对接,实行了视频监控和远程巡查。试卷管理工作中建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无缝连接,确保了试卷安全,实现了平安高考。
第二、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召开了全省教育考试管理专题研讨会。组织考生开展了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强化技术防范,经过三年努力,省招办筹措350万元,争取国家奖励1195万元,各地配套1600万元,建成省级指挥平台一个,州(地、市)指挥平台6个,47个考点建成了1722个标准化考场,并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投入使用,考试中各考点还使用了无线电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出动监测车对可疑信号实施监测和压制,提高了考试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强化对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采取微机随机编排考场,监考教师考前抽签定考场等措施。加强对薄弱地区、薄弱考点的督促检查。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违纪作弊人数明显下降。
第三、玉树地震灾区平稳实施高考。按照“程序不减、步骤不乱、标准不降、规范操作、严格要求、从严管理”的组考工作原则,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招生考试工作在困难条件下顺利完成。
第四、坚持以考生为本,认真做好考试各项服务工作。考试期间各地设置咨询点、医疗室、应急车辆,疏通交通,开展对考生住宿、饮食的安全检查,严控噪音干扰,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不断增强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时间、方式和渠道,把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在高考评卷和录取期间邀请考生家长参观现场,自觉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四是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本科招生录取复征志愿改革平稳进行,专科在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进行复征志愿的改革,实现了志愿满足率和报到率双增长的目标;首次实行了志愿信息全省同一天汇总的改革,得到社会充分肯定;去年有两所高职实行了单考单招改革,录取新生326人;取消了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部分科技类和体育类竞赛等录取加分项目,公平原则进一步体现;出台了《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解决了在我省落户后其子女因高考报名条件所限不能参加我省高考的问题;网上评卷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藏汉“双语”、“对口高职”考生的试卷也实现了网上评卷。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招生考试工作。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国家教育考试监督监察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平公正保驾护航。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试卷安全保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从全国看,近几年教育考试泄密恶性案件连续发生,今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考前出现疑似泄题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二是高科技作弊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发生的数量(包括恶性案件)越来越多,出现了针对教育考试作弊的专门团伙,作弊手段呈职业化、高科技化趋势。去年,我省极个别考区、考点出现了对考生教育、宣传不到位,考前对考生的安全检测工作环节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的严重问题;三是全国教育招生系统内部工作有疏漏,有薄弱环节。我省个别考区还存在着领导认识不到位,治理考风考纪态度不坚决,考试安全的防范措施不够有力;招考工作负责人组考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要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确保2012年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临近,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着对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招生考试各项任务。
1.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试卷安全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是第一要务。一定要充分认识试卷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近几年外省在教育考试以及其它考试中发生的泄密事件教训深刻,要引以为戒。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任何松懈、侥幸、麻痹大意思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教育部明确要求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二是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四部委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要求,加强试卷保密室建设和验收,要求全部达标,没有达标的坚决不能使用。细化和强化试卷领取、运输、保管、使用、回收、评卷等重点环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硬件要硬,管理工作也要过硬。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密有序,规范操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要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五是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对重点环节工作的视频监控,按照要求认真回放录像资料,加强监督监察,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六是完善内部工作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任何渎职行为发生,确保试卷和答卷绝对安全。
2.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良好的考风考纪是实现全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是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社会高度关注,十分敏感。我们要从维护全省广大考生利益的全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所属地区的考风考纪工作。考试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要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做好教育部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宣传工作,使考生树立诚信光荣,遵守法纪的思想。监考教师是严肃考风考纪的关键,是考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县(区)考区间要互派高考监督员,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严把考生入场关,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和手段,严防各种作弊器材流入考场;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和手段,防范和打击替考、高科技及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的集体作弊;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和手段,坚决查处各种违纪和作弊行为。要开展作弊器材的专项治理,对销售作弊器材的行为一经发现,会同公安、工商部门一查到底,坚决打击。严格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的综合治理。省招办、各州(地、市)、县(区)教育局、招办,各考点都要设立举报电话,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凡是有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都必须向组织汇报、都必须回避,不汇报,不回避,一经发现,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认真做好外语听力考试工作。各地要对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高考前要组织专家,对所属考点的听力播放设备及备用设备做好严格的检测、试听工作,并作出合格认证。确保高考外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
4.不断增强招生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落实《青海省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妥善处理好高校招生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安全事件。认真开展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处置能力。
5. 严格计划管理,推进录取方式改革。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来源计划编制和执行;积极争取优质高校招生计划,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录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招生部门和高校都要实行集中办公,集体决策。要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只顺扩不点招,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积极探索录取方式的改革,继续在本科批次院校的录取中实行复征志愿,在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进行复征志愿,开学以后不补录。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严格、规范军队院校(飞行员)、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单招、艺术等特殊类型以及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加强专业考试、测试和外语口试的组织管理。今年高考继续实行考生志愿信息同一天收集,确保信息公平。要认真做好国家首次实施的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青南三州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做好招生服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民生。民生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做好高校招生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招考管理体制;认真落实《青海省2012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明确的任务、责任,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考点、每个考场、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近年来的招生考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构,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深入推进“阳光工程”,认真做好招生宣传。要按照教育部加强预研预警、回应社会关切、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以主动宣传、正面宣传为主,及时总结推广高考改革和管理典型经验、成功做法;把招生宣传工作重点放在农牧区和基层学校,充分发挥各级招办、学校班主任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考生及时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和违规惩处四项工作机制;把“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招生的日常工作中。适时开展预警提示和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时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使宣传工作真正发挥积极地导向作用。
要加大对部属重点高校、香港、澳门特区高校自主招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面向西藏就业定向招生等招生方式的宣传与服务。
3. 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开展网络环境净化专项行动。要把标准化考点建设作为高考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在5月底前全部(除玉树)完成高考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检测工作,实现视频指挥及巡查。省属三所本科高校和玉树考区,要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全部实现对所有国家、省级教育考试的视频指挥和巡查。考试期间,监控平台要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有效监控,对考场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监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考务平台对考试的管理作用。5月中旬教育部将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国新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环境净化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加和配合这次行动。对手机短信、互联网贴吧、博客(微博)、QQ群等各类信息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考试泄密、集体舞弊有害信息予以阻断和清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查人,依法惩处。
4. 坚持不懈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招办年度工作安排,严把考生报名录取条件审查关,对资格有疑、群众举报的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坚决堵绝“高考移民”,维护我省广大考生的利益。
5.加强招考队伍自身建设。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招委、省考委、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事厅《关于健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招考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廉政教育措施。要按照教育部的安排,分级开展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的培训,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及法制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考试业务培训及操作规程培训,做到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招生考试管理队伍。
同志们,我省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们的重托,不辜负莘莘学子和他们的家庭对我们的期望。我们要加倍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三
在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娄海青
(2012年4月28日)
同志们:
高考招生工作是国家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关系到万千学子的前途命运,也直接影响着高校和社会的稳定。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职责。
自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认真履职,严肃查处了高考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近年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召开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9次,案件调查通报会2次;对19名省州县相关公务人员实施了诫勉谈话;对高考招生工作中近90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有力打击了高校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招生环境,确保了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高校招生工作日趋规范,招生秩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高校招生工作的关注程度和期望值很高,而考场舞弊、高考移民、更改民族、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活动等仍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高校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和严肃打击高校招生违纪违规现象,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下面,我就做好招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重教育,守纪律,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院校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总结完善,把“阳光工程”真正贯穿到高校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招生公务人员的政策教育、廉洁教育、诚信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要用查处的招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和廉洁自律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以招生“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将需要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深化、细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招生“六不准”规定,对招生“六不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坚持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各负其责,尤其是要针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高考招生报名、户(学)籍管理、试卷安全、考试监督和录取审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是要认真总结高考“阳光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查找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特别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机制。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学习和借鉴外省好的做法,从高考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重点环节入手,健全和完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制度和体系。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党的十七大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要求,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而招生的公平公正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高校招生工作,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办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招生工作负总责,又要搞好队伍建设,抓好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明确主管领导、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责任,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招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责任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三、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维护高考招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一是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专门的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访人员要落实首办负责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不推诿、不延误、不敷衍塞责,更不欺上瞒下,引发事端。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了解,妥善处置,重大问题和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由上一级组织调查处理。二是要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透明度的监督检查,对应该公开的计划、政策、收费标准、提档线、录取线以及录取名单一定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由纪检监察机关和招办组成的录取现场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督作用,重点检查“六不准”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录取阶段的各类投诉和举报。各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组,要及时进驻学校录取现场,对高校执行招生录取政策的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督,与各级招办共同把好“招生考试关、录取关”,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今年,省招办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重点加强对军事、政法类院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三是要及时查处招录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紧密配合,严肃查处招生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考试舞弊、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体制外违规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同志们,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恪尽职守,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为确保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全省高校招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四
在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拜雪峰
(2012年4月28日)
同志们:
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这是社会各界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下面,我就今年公安机关开展招生考试安保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每年一度的高考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动着千万个家庭,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倍受各界关注。近年来,我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强化高考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近几年我省高考总体安全稳定。但从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近年来高考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今年高校招生和考试工作面临的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方面,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因素大量存在,各种利益群体聚集、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和因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时有发生,极易影响高考秩序;另一方面,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在利益驱使之下铤而走险,高考作弊手段不断升级,高考安全保卫工作本身面临严峻挑战。高考和招生期间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势必会给社会治安大局带来影响,甚至可能被渲染、放大,引发炒作热点。对此,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务必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治安部门牵头,积极协调交警、消防、网监、督察等部门和警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的再深入、再细致一点,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在高考和招生期间发生影响高考招生秩序的案事件,坚决防止因高考和招生安全问题引发不安定事端。通过各地各警种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努力为全省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选拔竞争环境,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考试氛围。
二、 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试题、试卷保密工作。积极协助教育部门重点做好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评阅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生住地、考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确保考场和考生安全。消防部门要对各考点实施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前与本辖区的各考点负责人取得联系,通过实地检查,督促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灭火救援人员及器材装备,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高考期间辖区内社会面的防火巡控工作,预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今年的高考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强化交通疏导。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多策并举、靠前服务,全力以赴地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前对负责运送高考试卷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和安全行车教育,并逐一确定路线、时间,发放统一的车辆标识,在行经路段设置岗位,并加强考场周围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顺畅。同时,要主动走访各考点学校,了解高考期间集体接送考生的需求,全力予以协助。四是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对考点周边网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非法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的摊点等场所及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再进行一次排查、清理和整顿,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活动,净化考点周边治安环境。五是强化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滋扰、破坏考场秩序、危害考务人员和考生人身、财产安全,窃取试题和考前以出售试题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盘查考场周边带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人员,对涉嫌技术舞弊的场所和对无线管理部门侦测定位的技术舞弊场所实行治安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坚决打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对于查办的高考舞弊疑难案件,法制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支持,维护考试的正常有序进行。网监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对于网上出现的出售试题、答案、作弊设备以及代考等有害信息,按照“先删后查”的原则,及时处置,净化网络环境。宣传部门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六是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公安机关及时与本地考试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搞好配合,共同分析研究可能影响本地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根据本地考点设置情况科学安排警力,提高见警率,各考点派驻至少三名民警(其中女民警一名)维护考点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期间,省公安厅将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高考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公安机关也将组织人员在考试期间深入县(区)对考试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规范管理,严格户口登记制度
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继续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和规定,对涉及考生的户口迁移,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发生投机高考行为。并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坚决纠正,同时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工作理念
公安机关将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社区民警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有困难的考生家庭,尽可能地为广大考生提供各种便利服务。对高考前夕需要加急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辟考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尽快办理,解除考生的后顾之忧。在考试过程中,广大民警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热情受理考生各种求助,最大限度地为考生解决实际困难。
五、加强值班,密切关注社情动态。
对涉及考试、招生的不安定因素,抓早抓小,提前防范,妥善处置,防止演变失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同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危害考试安全、侵害考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考试招生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等重大情况,在积极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年高考安全保卫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机关各部门将积极行动、主动应对、狠抓各项安保工作的落实,全力以赴确保我省今年高考和招生工作任务顺利进行,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五
高度重视 加强管理 认真做好我省高考安全保密工作
青海省国家保密局局长 索南
(2012年4月28日)
同志们:
去年10月,我省举办了全国窃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览,内容涉及到高考试卷泄密案例,触目惊心,教育意义极其深刻。这些案例直接或间接涉及到考务人员,从中,我们应该得到一个启示: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试卷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我们必须不辱使命,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国家教育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考试能否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各州市地县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对试卷安全保密做到全程管理,特别对试卷保密室的建设,要按照2004年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的文件要求,加大投入,该配的设备要配,该加强的工作要加强,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好试卷保密室,真正做到人防、物防、技防要求,确保涉密场所安全保密可靠。
第二,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安全保密培训教育工作。安全保密工作无小事,要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宣讲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思想上解决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怎样做的问题,明确各自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通过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高考泄密典型案例,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使大家汲取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责任心和自觉性,牢固树立高考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利益、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的观念,始终绷紧安全保密这根弦,确保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第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按程序办事。目前,我们制定了许多安全保密规章制度,有制度,必须抓落实。要切实把保密规章制度落实到高考工作的全过程,尤其是在试卷保密室建设和试卷保管、运送、交接、分发、回收方面,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不留死角,不漏环节,事先有预案、有措施,事中有检查、有落实,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最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考试保密检查的通知》(中保委发〔2012〕3号),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各类全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后,各州地市县要按照中央和省委保密委员会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自查,对省检查组检查后提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切实做好今年的高考工作。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六
积极配合 全力以赴 共同维护好招生考试秩序
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维申
(2012年4月28日)
同志们:
2012年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做好考试无线电保障、防止通过无线电技术泄密和作弊工作,责任重大。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积极防范、严厉打击的方针,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防范和打击国家教育考试中无线电泄密和作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共同维护好考试秩序。
一、2011年我省招生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情况
2011年,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我办认真贯彻全省高校招生考试会议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平稳顺利地完成了考试保障任务。
去年至今年1月,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参加一次高考保障,两次研究生考试无线电保障中,共派出人员 80人次,出动车辆17台次,发现涉及作弊无线电信号18 个,通过技术手段全部实施管制阻断,保障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力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
面对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按照此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作弊行为,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具体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方案,充分准备。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结合招生考试特点,制定好2012年高考无线电保障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考前要实地考察考场和考点,以及周边交通、建筑情况,根据考场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对考场周边的电磁频谱与预先采集的背景数据进行对比,对新出现的信号进行标记、监听,筛选可疑的信号,作好监测准备。对相关频段内合法的无线电信号逐一核实,遇有不明信号要逐一查清,对非法设台、擅自使用频率的要依法查处。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无线电保障工作是近年来招生考试中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保证人员、设备、车辆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工作人员不可麻痹大意,敷衍了事,要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开展好保障工作。在考试保障中,要做到合理分工,密切协作,有条不紊,有备无患,保障有力。要严密监听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压制不明电台信号,对发现的无线电作弊信号迅速予以识别、压制、测向和准确定位,对发现的疑似非法信号要立即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准确定位,并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对监考人员发现的疑似无线电设备作弊的现象,要尽快予以监测和确认,及时和公安部门一起予以查处。
三是总结经验,分析规律。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以往各类考试防范无线电作弊工作的总结,根据不同作弊电子设备的特点、基本组织样式、常用作弊手段、特点规律等情况,认真研究和分析。要针对目前考试无线电作弊隐蔽性强、机动性高、发信时间短的特点,并从模拟向数字信号转变的实际,分析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特点,牢牢掌握打击利用无线技术作弊的主动权,不断提高打击无线电技术考试作弊的水平。保障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今后各类考试无线电监测保障工作积累资料和经验。
四是通过考试保障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把参加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作为宣传无线电管理的良好契机,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及时、主动争取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对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导宣传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能和工作成果,扩大无线电管理影响力。另一方面,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严密监测监听,查处作弊行为,震慑作弊人员,树立无线电管理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新形象。
五是强化协作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考试保障是一项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的综合性工作,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按照各地教育部门的工作安排,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自觉履行职责,主动沟通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好考试保障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平安高考”的目标,确保2012年国家教育考试安全、顺利、圆满进行。
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材料之七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 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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