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高考特殊道路 重蹈 营养餐 改善计划
从今年开始的五年内,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约1万名学生将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考入大学。
教育部启动“高考特殊道路”直接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且不在招生计划的指标范畴内,对于提高贫困地区的考生一本录取率可谓功不可没,同时也是切实加强教育公平的跟进措施,对于缩短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的平等做出积极的贡献。但值得注意的是这1万学生的指标到底能否真正落实在需要的那些人身上,让真正贫困地区的贫困学生受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对于贫困区的甄别和对于贫困生的甄别一样困难,如果缺乏制度的约束和程序的规范必然会出现诸如“营养改善计划”的悲剧。
2011年11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国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这就是所谓的“营养改善计划”,良好的初衷没有成为良好的效果,营养餐却变成了不忍提起的伤心事。
据媒体报道,引发了学生集体营养餐安全事件的云南镇雄县顶拉小学,学生反映“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不吃不行,要被罚款”;广西部分学校鸡蛋采购价高出市场价75%,猪肉与油豆腐的采购价比市场批发价都高出25%左右。中国迹象表明了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执行往往从中央到地方就会变味,对于每年160亿元的营养改善计划款项,通过层层截留,不断盘剥,最终发到学生手里的鸡蛋已经变臭,且价格很高,完全违背了计划的初衷。而这恰恰是针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营养改善计划,与“高考特殊通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效果。
可以说,“营养餐”的悲剧在于监督环节的失误,而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越是往下,越是“天高皇帝远”,成为监管的真空,权力便成为没有约束的信马由缰。这就是为什么乡村社会的治理完全不通法治的根本原因。这1万个考生指标,将会单独录取,单独填报志愿,并鼓励其毕业回乡。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在如何评价或者说如何将这1万个指标真正保证是贫困县里的贫困学生上,犹如中学校长在推荐北大生源的时候一样,只有存在指标就有权力的真空和监管的漏洞,也就会出现权力寻租的机会。
要真正将“高考特殊通道”的弊端根除,除了透明的程序、公正的环节、有力的制度外,别无他途。透明的程序可以经任何规则公之于众,让寻租无处可循;公正的环节可以让公众充分监督,让权钱交易无法存在;有力的制度让出轨的权力心惊胆战,不敢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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