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高考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控制
二、艺术类
(一)划线
1. 划线依据
按照教育部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要求,结合我省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成绩的实际情况划定。
2. 划线类别
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等专业,音乐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导演等专业,空中乘务类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表演(空中乘务)、音乐学(航空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等专业。
3. 划线比例
⑴ 美术设计、音乐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5%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
⑵ 舞蹈、空中乘务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65%划定。
⑶ 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8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5%划定。
4. 艺术类本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
播音编导:369分 美术设计:346分
音乐表演:346分 舞 蹈:323分
空中乘务:323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312分 美术设计:293分
音乐表演:293分 舞 蹈:273分
空中乘务:273分
5. 艺术类三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
播音编导:346分 美术设计:323分
音乐表演:323分 舞 蹈:300分
空中乘务:300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293分 美术设计:273分
音乐表演:273分 舞 蹈:254分
空中乘务:254分
6.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220分、艺兼理180分。
(二) 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三) 录取
1. 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为: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挡,各招生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2. 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三种模式,即在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高校的录取模式由高校自定,但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政策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3. 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可由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提出投档报告,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4.艺兼文、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应首先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待所有艺术类专业志愿落选后,方可转入文、理科录取。
(四)有关政策
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各类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三名的考生,由考生报考院校提出申请,省招生办审核,可在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降低20分投档。